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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五类假期标准刷屏,你的假期休满了吗?

  日前,人社部在官网上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包括年假、探亲假在内的五类假期标准在网上刷屏,燃起了网友们想要出游的心。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对于年休假和探亲假的关注度颇高。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苏宁

  11天

  不计入

  年休假

  5—15天

  20—30天

  1—3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给路程假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网友关注度颇高的是带薪年休假。在南京一家私企工作的丁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的年假会打折。“我工作3年了,现在有5天年假。有一次想周五请一天假,跟周末连休。打了请假条,老板却告诉我,这算请了三天假。好亏啊。”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发布的标准明确,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怎么休,休多少天,标准也作出了明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部门获悉,与年休假相关的案例也有不少。2018年南京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5560件,违反带薪年休假规定的案件,共计254件,占比5%。

  据介绍,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或经营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本年度的年休假,经职工本人书面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如果是单位已安排了职工休年假,而职工主动提出放弃,则不计3倍工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出台38年的探亲假再被提起,请假有条件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标准中,探亲假再次被提起。不少网友表示从未休过探亲假。

  据了解,国务院于1981年发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并不是人人都能请探亲假。该规定明确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规定还明确了请假的事由条件: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至今,探亲假已施行38年。有关劳动法专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探亲假的设定有时代背景。当时不少人因为是国家分配工作地点,而迫使自己远离亲人,不能与亲人团聚。而现在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符合条件休探亲假的人越来越少了。”

  该专家认为,此次标准里提及探亲假,就是给予探亲假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探亲假,劳动者如果确有需要申请探亲假的,需提前和单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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