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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江苏13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快报讯(通讯员 唐凡 记者 徐苏宁)7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已完成低保提标工作。7月起,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21元/人·月和720元/人·月,比上年同期增长5.3%和7.5%。

  今年低保提标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低保标准全面超过扶贫标准。全省各市、县(市、区)低保最低标准都超过500元/人·月,提前超过了年6000元的兜底脱贫标准。其中,最低的宿迁市自今年1月起提高到520元/人(6240元/人·年)。二是城乡低保一体化基本完成。按照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城乡低保一体化步伐,96个县(市、区)有95个实现低保标准城乡并轨,一体化率达到99%。三是区域协调发展趋势明显增强。注重区域协调发展,苏中的南通、扬州和泰州,苏北的徐州、淮安和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低保标准基本一致。四是低保标准调整平稳有序。坚持低保“姓低”,增幅适度,调整有序。全省平均保障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继续稳定在合理区间。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低保对象50.3万户、88.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8.8万户、14.2万人,农村低保41.5万户、74.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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