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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用历史碰瓷,必受法律严惩

  不知道经过了法律的棒喝,他们是否能清醒过来?而那些故意用历史碰瓷的人,是必然会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7月28日,多地有关抓获“精日”分子的警情通报“六连发”。当天,辽宁大连、安徽淮南、湖北武汉、湖北宜昌、安徽宿松、江苏南京等六地警方分别通报称,抓获多名“精日”分子和为“精日”群体提供服务的人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精日”。如果只是喜欢日本文化,学习日本语言,欣赏甚至崇拜日本明星偶像,这并不叫“精日”,这是任何人都有的自由权利。“精日”分子是一种很有标识感的群体,他们“以日本为其精神母国”,鼓吹日本军国主义,美化侵略战争,否认历史,贬损英烈,丑化与中国有关的一切,他们还会在特定的时间或场所,以某种特别的穿戴或行动为符号,来达到邪恶的目的。比如,在紫金山穿“日本军服”照相,在燕子矶用“日本军刀”摆拍者。

  从法律层面上说,不同的案情有不同的处理结果,有的程度较轻,并表达了真诚悔改,就只是批评教育。而南京玄武警方抓获的江某等七人则因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而被刑事拘留。还有的,只是行政拘留。

  其实,自由从来都有边界,法度之内需令行禁止。2017年,奥地利维也纳一名男子因在公众场合行纳粹礼被维也纳地方法院判处一年半刑期,并不得假释。2018年德国两名极右翼分子因行纳粹礼被判刑8个月。还曾有两名中国游客跑到德国议会大厦门口行纳粹礼,被当地警方拘留。

  对于军国主义,对于制造战争的罪魁,对于曾经被侵略的历史,都有着强烈的敏感。这种敏感,是烙刻在人类基因中的一种能力,以避免我们掉入同一个旋涡。也正是这种敏感,促使我们要在法律的层面上发力。

  去年全国两会上,江苏代表们联名提交议案,认为对“精日”分子现行处罚太“轻软”,希望推动相关法律建设,对于损害历史、国家、民族、英雄尊严的人,除了教育以外,要让法律长出利齿,设计明确的法律条文划清行为的底线,竖起维护国格和民族尊严的红线。很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在二审时增加了相关条款并获得通过。

  法律的清晰给了民众更明确的信号,遇到这类言行都可以向警方举报,而警方也有了更充分的执法底气。法律的清晰,也是社会教化的一剂良方。和平日久,时间易逝,的确有些年轻人对历史相当无知被人鼓惑。不知道经过了法律的棒喝,他们是否能清醒过来?而那些故意用历史碰瓷的人,是必然会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马青(作者为南京新闻广播《马青时间》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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