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黄景法官为案件执行线索举报人颁发1.5万元奖金,这是该院实行悬赏制度以来,首次通过保险公司兑现执行悬赏金。
2011年至2012年间,史某、董某夫妇先后三次从石某某处借款共计30万元,因未偿还借款被石某某诉至法院。2017年10月,泉山法院依法判决史某偿还石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董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史某、董某夫妻二人仍未偿还借款,石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执行人员多方查询依然找不到史某、董某夫妇的财产和下落,泉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8日发布对被执行人史某、董某的《悬赏公告》,15天后,泉山法院执行局收到关于被执行人董某下落线索,执行人员迅速出动将董某控制。经过法律释明,董某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结案。
张晓培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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