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9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央企投标作假被罚千万,该!

  把一个重大工程交给一个连投标材料都敢弄虚作假的公司,谁能放心?

  媒体从安徽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因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取消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仅如此,其千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铁十四局“亏大了”,但也只能捏着鼻子说不出话来——安庆市有关方面强调,中铁十四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更是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铁十四局系中国铁建旗下公司,安庆对央企不留情面,硬碰硬,让人想不赞都难。

  据报道,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拟派项目经理李克金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系虚假材料。一份看似并不属于“核心材料”的文件出了岔子,竟然“连累”中标价高达17亿的大项目,以至于得而复失,这个代价不可谓不大。当地为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不惜“开罪”央企,给这一至关重要的民生项目争取到绿色、透明、规范的运行环境,不简单。要知道,列为第二中标人的可是中铁隧道局,说明这一项目的抢手程度。唯有铁面无私、秉公办事,才能将各种幺蛾子消除于萌芽状态,才能给民众交出一个放心工程。

  投标中的弄虚作假并不鲜见,被地方政府部门揪出来的,也不在少数。例如湖北恩施2018年9月起,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并曾将10起典型案例通报给公众。

  在严查投标材料的过程中,地方对违规公司进行罚款的,也不乏例子,但“罚款”千万元,可谓罕见。

  投标不是儿戏,投标“获胜”,意味着拿到了“开工权”。可是,把一个重大工程交给一个连投标材料都敢弄虚作假的公司,谁能放心?

  这些年,一些地方出了一些豆腐渣工程。这类工程,有的前期就存在投标弄虚作假、层层转包等问题。投标弄虚作假不等于必出大问题,但至少诚信度打了折扣,也令工程质量蒙上阴影。就此而言,投标弄虚作假,绝不是“小节”。

  值得追问的是,前述个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干吗要动手脚?难道这么大的公司还找不出一个资质完全真实的拟派项目经理吗?这不太可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涉及哪些层面,不妨好好查一番。毕竟,一个央企的名声因此而受损,不值得。就此白白受损,也说不过去。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