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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宿迁发放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

  7月22日上午,在宿迁市泗阳县庄圩乡王码村党群服务中心,宿迁市委副书记宋乐伟向王码村党支部书记、王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庄恒千颁发了全市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宿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

  宿迁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占武介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发证,清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经济的最后一道门槛。作为“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集体资产管理主体,为进一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学红告诉记者,王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运作一直较为规范,股东大会记录、合作社章程、成员信息等各项资料齐全合规,局里用很短时间就完成了各项审核工作。

  王码村仅是宿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宿迁全市共有1218个村基本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量化、成立组织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完成率达88%,预计年内基本完成颁证工作。

  孙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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