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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常州奔驰失控,一路撞翻多辆电动车
事故造成3死10伤,肇事司机是汽修工,送车路上突发晕厥
  肇事车辆(右)撞了多辆电动车后,又与一辆轿车相撞后才停下
  救援车在清拖被撞的电动车 视觉中国 供图
  肇事司机穿着拖鞋
  众人合力抬车救人 视频截图

  7月17日上午10时47分许,常州市城区晋陵路与劳动路交叉路口附近,一辆黑色奔驰小客车失控撞到多辆电动自行车。据警方通报,事故造成3死10伤,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调查为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送车路上突发晕厥导致车辆失控,排除酒驾毒驾。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收治伤者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以及904医院了解到,在接收到伤者后,医院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救治伤者。

  

  实习生 邹嘉丞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国庆 李梦雅 宋体佳 陆文杰

  后方车辆行车记录仪拍下惊魂一幕

  昨天,一位市民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了一段后方车辆行车记录仪画面,内容显示:10时47分25秒左右,一辆黑色奔驰车突然冲出来,撞坏路边护栏后,又沿着非机动车道继续往前行驶,画面中有多辆电动车被撞倒。

  事故发生后,常州多个论坛上出现多段现场视频。记者看到,黑色奔驰车驶过十字路口后与另一车辆相撞,这才熄火停在路边,“附近躺着好几个人,被撞坏的电动车碎片到处都是,奔驰车车头严重损毁,车头下面还压着人。”

  中午12点多,现代快报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交警已经清理现场,被撞坏的电动车和事故车辆已被拖走,路面被撞坏的护栏正在恢复中。

  坐在副驾的女子哭喊:“我们撞了好多人”

  在一段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交警在清理现场时,被撞毁的电动车被装在卡车上,看上去黑压压一片。此外,视频还显示,肇事车上的一男一女被警方控制并带走,其中男子的脚上穿的是一双拖鞋。

  在另一段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事故发生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子哭喊着打电话说:“我们撞了好多人!”

  还有一段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在肇事奔驰车下还压着受伤人员,为了救出伤者,现场众人合力抬车实施救援。

  在网上还流传一个微信群聊天记录的截屏。截屏显示,一位网友称车子是自家的,并表示车子是送去汽修厂修,汽修厂“刚说好送来”。现代快报记者拨打一个疑似车主的电话号码,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该微信内容究竟是否属实,目前尚未能获得证实。

  “人和电动车像保龄球一样被撞倒在地”

  事发地附近一家店的店主目击了整起事故。他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店里忙,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跑出来一看,就看到一辆奔驰车撞上了电动车。“听说奔驰车刚在汽修厂修好,他们正准备送回给车主。经过事发地时,车上的一男一女发生争执抢夺方向盘,引起事故。”这名店主说。

  “我刚好看到车子沿着护栏撞过来,人和电动车像保龄球一样被撞倒在地,车子也没有停下来,现场太惨了,我连饭都不想吃了。”这名店主说,奔驰车撞过来的时候,有两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迅速扔下车,人往另一边跑,这才躲过一劫。“这两个男的比较幸运,他们当时都吓死了。”

  “听到声音我出去的,看到一个女的倒在地上,人都不行了,地上好多血,还有一个男的被撞了躺在地上,边上还坐了一个小孩。有的摩托车都压没了,肇事的那辆奔驰车底下还救了人出来。”事发时在现场的李小姐说。

  “看了后全身发麻,很害怕!”目击者纷纷表示。

  这种情况下,车主要担责吗?

  肇事车内两人是汽修工,他们是在将车辆送给车主的路上出的事。那么,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奔驰车车主要担责吗?

  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杨伟光律师认为,车主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车主存在明显过错,比如明知实际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能力仍将车辆借给其使用并酿出事故时,车主要对该事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他情况下,车主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据杨伟光分析,车辆送到维修店维修保养期间,即便是车主要求维修店送车,且在送车过程中发生车祸,车主本人也无需对这起车祸负责。“得到车主默认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车辆商业险会进行赔偿,商业险范围之外的,仍由实际驾驶人或责任单位承担。”

  另外,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贺冬律师也表示,只要车主缴纳了交强险,车辆无违法情节存在,车主不需要对这起事故负责。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在车主不知情或未获车主授权的前提下,有人私自驾驶车辆酿出事故,该车辆的商业险有可能遭受拒赔风险。

  肇事司机是汽修工,突发晕厥

  7月17日13点10分左右,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这起事故发布通报:

  7月17日上午10时47分许,一辆 “苏D34Y35”号黑色奔驰小客车,沿晋陵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九洲新世界花苑东门附近,车辆失控驶入同向非机动车道,撞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后,又在晋陵中路劳动西路路口撞到正在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共造成13人受伤,伤者被立即送往市区3家医院救治。

  目前,3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驾驶员徐某某(男,35岁,沭阳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7月17日22点左右,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发布通报:

  针对7月17日上午发生在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依法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现初步查明,肇事驾驶人徐某某系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当天上午徐某某驾驶苏D34Y35号奔驰小客车,与其妻王某某一起,沿晋陵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九洲新世界花苑东门附近时,车辆突然向右变更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接着车辆继续向北至路口,与正在等候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先后相撞,共造成13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正在治疗中,无生命危险。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徐某某、王某某无犯罪记录,经检验排除酒驾、毒驾。据徐某某、王某某供述,今日上午夫妻两人把刚补好油漆的奔驰小客车送还车主,途中徐某某出现晕厥,口吐带血白沫,车辆失控。现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外,常州网警也发布通报称:

  个别网民在网上散播死伤人数等不实信息,引发市民恐慌。常州网警提醒:编造谣言、传播谣言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发布传播不实、不当言论,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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