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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省财政下拨6.7亿元,补助抚恤金发放

  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7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近日下拨专项资金6.7亿元,用于补助各地发放抚恤金。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和抚恤。目前,全省共有各类优抚对象42万余人,包括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参战及其他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和援巴老兵等。

  近年来,江苏逐年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同步提高。目前,江苏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采用动态调整机制,统一以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照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确定,同时确保抚恤标准高于全国标准。

  其中,对一到十级残疾军人分别规定了抚恤标准,其中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每年抚恤金标准不低于8万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抚恤金标准不低于5.5万元,烈属每年抚恤金标准不低于2.5万元

  据了解,江苏抚恤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定期将抚恤金打入优抚对象银行卡,确保优抚对象能够及时足额领取抚恤金。此外,工作人员在平时注意收集优抚对象的变更信息,实时动态调整优抚对象的账号、发放金额,确保不错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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