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群众要求不高,你平时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做好,对偷拍设备露头就“打”,就可以了。摆出查偷拍设备的实例,比什么花哨的广告词都管用
昨天有两条关于偷拍的新闻引来关注。一条是,河北保定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通报称,辖区居民李女士在出租屋洗澡时,忽然从屋顶掉下一个摄像头,因怀疑遭偷拍,李女士立即报了警。后来发现是邻居干的。这个色情狂邻居居然还把自己安装的过程留在了视频里;另一条是,一网友入住石家庄一酒店,发现房间里藏着针孔摄像头,已有16G内容。
两起事件中,均由住客或租客神勇地揪出了针孔摄像头。换句话说,如果他们无法发现针孔摄像头的存在,那只能遭殃。当然,摄像头都能从屋顶掉下来,这安装技术也是没谁了。但谁也不能指望摄像头“安装工”都像这样蠢得透不过气来。不久前的“教科书式防偷拍”事件告诉人们,要想免于被偷拍,就得有硬核技术。
这是生生把人们逼成“侦探”高手的节奏。可问题是,有几个人能成为“侦探”高手?这要是一住宿就得把房间翻个底朝天,使出浑身解数就为累个半死,这样的出行和暂住还有多少快乐?
问题是,摄像头总是被住客发现,你酒店给人发工资吗?咋就没听说过酒店主动出击,排“雷”若干呢?查偷拍用的摄像头尽是人家住客的事,你酒店就跟没事人似的,那还要你酒店干嘛呢?
别忘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酒店或商场等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且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事发后,“酒店第一时间向客人道歉,提出可以免去房费,并对所有房间的卫生间、电视、面板、所有通电的地方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摄像头的情况。”早干嘛去了?这是发“安民告示”还是自我吹捧呢?
不出事,都是各种“宾至如归”,一出事,才发现原来很多承诺都不靠谱。其实群众要求不高,你平时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做好,对偷拍设备露头就“打”,就可以了。摆出查偷拍设备的实例,比什么花哨的广告词都管用。
值得一提的是,6月中旬,郑州某酒店房间内发现针孔摄像头后,警方立即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当时表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类似情况”。
可这种“未发现”还是慎言为好。
今年5月消息,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管制严格的微型摄像头在很多购物平台上都可以轻易买到,非法网站公开销售、传播偷拍视频已成一条完整的黑色利益链。难道那些“热卖”的偷拍设备会人间蒸发吗?不太可能。各位管理者,多长点心吧。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