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有个著名理论: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那么,狗咬狗呢?
近日在广东佛山顺德某小区,一条贵宾犬被同小区的金毛犬咬死。贵宾犬主人何某,一怒之下将金毛犬打死。结果,打狗者被警方依法刑拘。这条“狗咬狗”新闻,这两天几乎在“霸屏”。
打死一条狗就被刑拘,有些网友觉得有点重,还有人认为金毛犬一方也有过错,毕竟是狗咬狗在先。另一方面,金毛犬主人站出来称,他的金毛犬购买时是2万元,且养了7年,“平时用的都是进口的牛奶,最好的狗粮,总开支超30万元”。
他的话未必具有法律意义,但打死金毛犬,却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因为一条狗真的去坐牢,确实罕见,但不是没有可能。
6月29日@“佛山发布”消息,何某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据此有律师认为,按照故意损坏公私物的多少确定行为人的刑责。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为5000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为50000元。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损坏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常推理,男子何某责任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打死的金毛犬的价值。这有待进一步鉴定。
金毛犬咬死贵宾犬,有报道提到一个细节,即贵宾犬没有牵绳,且当时是挑逗在先。如果所言不虚,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事件中贵宾犬主人是有很大责任的,哪怕是狗被咬死,也不能将责任都推到对方。看管好自家狗,是主人的责任。狗咬狗纠纷本身,当然可以依法解决,但何某追着将别人家狗打死,不可姑息。其被警方依法刑拘,并无不妥。
养狗要牵绳,在我国城市犬类管理中都有明确规定,但出门遛狗不牵绳的现象比比皆是。此前在成都、杭州等地,都曾出现因狗伤人事件引发舆论关注。近日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问卷调查显示,有8成对南京养犬管理现状不满意,主要问题就是狗随地大小便和不拴绳。
不文明养狗引发纠纷一次次上演,各地在治理狗患上也费力不少。报道显示,在佛山市,涉犬类警情逐年增加:其中犬只伤人警情为2015年463宗,2016年540宗,2017年593宗。2018年,南京相关部门一年处理了近万起因养狗产生的纠纷,收容、没收了八九千只狗。即便如此,不文明养狗依然是城市治理一大难题。
如何管理小区养狗,考验着一个城市管理经验和治理能力。南京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同意将违规养犬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固然,这是治理不文明养狗一个选项。 其实,治理不文明养狗,现在不缺制度和法规,缺的是执行法规的力度和耐心。
让养狗人养成文明守法的自律、自觉,关键是,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置能否到位。
回到新闻,狗咬狗,真正的“元凶”是人。所以根本上,人管好了, 狗的问题自然就消解了。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