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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南京调整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6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相比上年减少了3093元;下限为3368元,相比上年增加了243元。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没有固定的个人工资参考标准,南京市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最低标准为673.6元,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比上一年度增加571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68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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