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现代快报6月26日的社评《“全民搜索”让街头施暴者无处可逃》后,我觉得“全民搜索”是一种公愤的表现。
街头施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如果不是公愤,这案子能破得这么快吗?令人怀疑。正是因为公愤,许多公民积极协助破案,给公安机关提供了线索。正是因为公愤,让公安机关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加速破案。正是因为公愤,使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低下罪恶的头。这是网络时代的特有形式,也是高科技在破案中的重要作用。
现在大街小巷布满了摄像头,但有的因长期失修,早已不能使用;有的摄像头无人监控,成了一种摆设。王某在对吴某施暴时,是对着摄像头的,如果有人监控,当时就可以报警,把王某抓个现行。因此,有必要对摄像头建立明确的责任制,让摄像头真正成为防范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南京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