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今年9月1日起,无锡将正式实施垃圾分类,眼看还有2个月的适应期,不少市民提出疑问,为什么分类投放的垃圾在收运时却混合运走?垃圾处理终端是否会进行垃圾再分类?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是否会强制执行?对此,无锡市城市管理局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高艺
关于四分类三投放
自2017年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至今,无锡市已完成512个小区和509个单位的分类设施投放工作,各区分类收运体系车辆都已基本构建到位。同时,根据市政府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终端处置设施正有序推进,目前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锡东电厂复工项目已通过验收。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无锡市垃圾分类将实行四分法,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由于目前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结合无锡的实际情况,居民小区实施四分类三投放,即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和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可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即易腐垃圾单独收集。
关于垃圾运输
垃圾分类运输收运体系主要分为三大块,分别为目前已有的环卫收运体系,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以及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可回收物收运体系。目前,各收运体系车辆已按需配备到位,各区有害垃圾收集车辆和可回收物收集车辆配备1-2辆。
针对有市民提出的分类投放的垃圾在收运时被混合运走的问题,城管部门表示,居民目前的垃圾分类意识偏低,在部分已经设置分类设施的小区中,存在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的情况。目前,大部分小区可回收物箱体和有害垃圾箱体的混投情况比较严重,导致环卫收运时只能混装运走,这也带来了不少市民群众诟病的垃圾收集车混收混运的问题。
关于前端分类
据介绍,目前无锡市日收运处置生活垃圾近4900吨,受场地限制,进入处置终端后是无法进行分拣的。因此,源头分类十分重要。
根据《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针对已铺设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小区,在《条例》正式实施后将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城管部门坦言,由于年龄层次、文化素质和参与意识等差异,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尚需一个较长周期,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