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质量意识,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近日,徐州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养老服务行业开展“最佳养老院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评选范围为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院的院长及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全市范围内共评选20名“最佳养老院院长”和2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
“最佳养老院院长”评选条件
1.所在养老机构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床位数在50张以上,运营一年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
2.所在养老机构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管理规定,收费实行明码实价,有收费价格明细表,无滥收费现象;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纠纷;
3.《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签订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老年人个人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日常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等齐全完整、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4.所在养老机构服务有特色,能结合老人实际需要和自身功能定位,在饮食、日常照料以及康复护理等方面有独到之处;
5.担任养老院院长满3年以上,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出色的工作实绩;
6.长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事迹感人的可优先推荐。
“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条件
1.取得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在养老护理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的;
2.工作认真,服务到位,熟知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3.近3年内无投诉记录,无服务差错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出色的工作实绩;
5.长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事迹感人的及老年服务类大中专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委托徐州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组织实施。参选方式实行差额推荐,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推荐,鼓励自荐或社会推荐。6月下旬,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现场考察、服务对象测评、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比较、评选、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由市民政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入选名单,评定结果将于7月份公布。
本次全市“最佳养老院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旨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推动徐州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张晓培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