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决策的任性来源于制定与落实决策的草率。假如经常这样决策,就失去决策的严肃性与可信度,谁还会将决策当回事呢?基于此,我认为在决策落实之前,不妨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决策成型之后,别急着落实,而是抱着“制定决策留有充分余地”的精神,拿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务必将决策的内容、目的、资金来源等说明白,以便让有关人员对决策进行全方位评估,各抒己见。有关部门也要密切关注,及时将对决策的反馈意见进行归纳,并且适当修改决策。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决策本身的失误,实施起来,也能取得广泛认可与积极的配合。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民众的参政热情在与时俱进。市民不应该再是决策的被动接受者,更应该是主动的参与者。只有在民众广泛参与之下,决策的失误才会减少,甚至杜绝。
南京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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