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 喝酒技术培训基地摘牌靠劝?
背景:6月17日有报道说,某地一餐馆挂“喝酒技术培训基地”招牌,经城管上门劝说后摘下。
奔客:扬州评论人 陈庆贵
挂“喝酒技术培训基地”之牌,无疑可吸引眼球。对崇尚酒文化的酒友们而言,如若真有“喝酒技术培训基地”,未尝不是幸事。
要命的是,“喝酒技术培训基地”原本就是逗你玩的。6月15日,当事餐馆店员透露,这家店2个月前才开张,就是吃饭喝酒的餐馆,生意一般般,这个招牌开业时便挂上了,“挂着好玩的。”“好玩”自然不能当饭吃当酒喝,归根结底,餐馆挂牌开业是要赚银子的;说穿了,“好玩”的背后,其实就是商家别出心裁搞营销策略罢了。现在看来,商家策划是成功的,引发了“100个人走过有99个人拍照”的轰动效应,这恐怕是任何一种街头散发小广告都无法企及的神效果。
商家基于逐利性而促销,无可厚非,但不能逾越公序良俗和现有法律边界。须提醒的是,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商户或社会组织悬挂招牌需得到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审批,同时还需在城管部门备案,而这家餐馆悬挂招牌既未得到相关部门审批,也未备案。对这般情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劝说餐馆摘牌,是不是太“温柔”了一点?而且,牌子挂了两个月才被“劝摘”,算不算作为慢了半拍呢?
要知道,这类“××培训基地”,各地出了不少。不能等闲视之。这年头商家赚钱不易,我无意与谁过不去,但我想提醒相关部门,法治社会,一切都应依法办事。执法必严,是对亦步亦趋者的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