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的一对夫妻离婚时为争夺孩子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丈夫甚至提供证据称女方家暴孩子,无权抚养。5月30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决这起离婚案件涉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适时引入专家辅助人机制,通过邀请儿童心理专家和心理咨询师助力,出具评估报告,给法院的判决提供参考。
通讯员 夏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朱鲸润
男方称女方家暴孩子,女方说孩子被人诱导
吴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10月结婚,婚后生下一女。婚后感情尚可,但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16年12月,吴女士带女儿回了娘家,一住就是一年多。之后,两人意识到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一家三口在2018年9月又住回婚房。但吴女士发现和丈夫的感情无法恢复如初,且王先生对待她和女儿都不上心。
吴女士便将自己的父母叫来照顾女儿,并告诉王先生要离婚。王先生见吴女士心意已决,便想把女儿带走至爷爷奶奶处生活。双方起了冲突,王先生将女儿抱走,并拒绝吴女士探望。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女儿归自己抚养,王先生依法支付抚养费。
吴女士和王先生都是再婚,之前无小孩,对孩子抚养权,争得不可开交。王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称吴女士有殴打、虐待女儿的行为,女儿应由他抚养。王先生向法庭提供了女儿表述妈妈打她面部、她不要妈妈的视频光盘,以及女儿在爷爷奶奶处生活愉悦的照片。吴女士对此不予认可,提出女儿的言行是受奶奶的诱导。
经法院调查,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未见吴女士虐待孩子,但奶奶经常带着孩子来社区反映此事,奶奶用手势和语言让孩子说,孩子非常小,很多行为都是爷爷奶奶教出来的。
法官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女儿由谁抚养更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因此吴女士是否对女儿有家暴行为对抚养权的判决非常重要。孩子才3岁,视频中孩子的表达模式均系奶奶发问,孩子以单个词语、手势表达,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法院邀请了儿童心理学专家及心理咨询师参与听证。经专家观察,孩子与母亲单独接触时表现安静轻松并出现笑容,未紧张恐惧,没有躲避现象。
法院认为,王先生没有提供吴女士实施家暴的有效证据,孩子和吴女士在听证时互动良好,专家也认为孩子与吴女士相处时没有回避恐惧心理,虐待孩子可能性极小。因此,王先生关于吴女士殴打、虐待女儿的主张不能成立。其次,吴女士的经济收入、住房均优于王先生,且孩子和吴女士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王先生及其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理念存在偏差,前有强行抱走孩子的行为,后有拒绝吴女士探望等言行,在专家劝诫王先生及其父母别在孩子面前与吴女士冲突,柔性处理家庭纠纷时仍置之不理,当着孩子的面在法庭上喧哗吵闹。因此,孩子由吴女士抚养更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
法官:父母应引导孩子树立积极的三观
法院判决吴女士与王先生离婚。孩子由吴女士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750元,每月可定期探视。关于财产,法院判决吴女士和王先生名下的房屋归吴女士所有,吴女士支付财产归并款87万元,屋内的空调、电视机等归王先生所有,吴女士付王先生婚后收入7万余元。
法官表示,儿童情感具有易变性、易感性特点,家庭矛盾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和指责可能对儿童的心理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教育,更重要的是对幼小心灵的呵护和人生方向的引导。无论双方离婚与否,父母都应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树立积极、正面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