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情人节一场相亲会上,女子余某和王某相识,不久两人即领证结婚。但婚后两人矛盾越来越大,起诉到法院离婚。不料在法院调解时,余某竟用高跟鞋殴打王某。常州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对当众打人的余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何健宏 刘国庆
余某今年27岁,是南京某学校老师。今年2月14日,余某在相亲会上认识了淮安小伙王某,王某是某物流公司配送员。次月两人即领证结婚,婚后王某便居住在余某家。
但在共同生活中,余某发现她与王某之间不论在生活方式上还是在思维习惯上、价值观上均难以协调,于是双方争吵不断。
今年4月份,因双方激烈争吵,王某离家出走。之后,余某打听到王某出走后在常州工作。今年5月,余某向常州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起诉离婚。
5月27日下午,横山桥法庭对该起离婚案进行调解。当驻庭调解员和承办法官对王某进行单独沟通、说服时,躲在调解室外面偷听的余某突然闯进调解室。余某先是辱骂王某,称王某陈述严重失实。随后,余某竟用高跟鞋的鞋跟敲击王某头部,同时撕扯王某,造成王某头部、手臂不同程度受伤。
法庭对余某实施处罚后,经耐心调解,王某也意识到双方感情确实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同意了离婚,但同时提出余某应当向王某补偿10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余某当庭支付了10000元给王某。(文中当事人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