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东沙湖法庭开庭审理,庭后双方当事人当即签收民事判决书,表示服判。记者了解到,这是苏州中院在工业园区法院开展“分离式裁判”改革试点后的一个庭审现场。
今年 3 月,在苏州中院指导下,工业园区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分离式判决书”试点工作的规定》,适用分离式裁判的案件类型为:全部小额诉讼程序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双方当事人到庭的道赔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以及其他标的在 20 万元以下、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分离式裁判的文书,裁判事实理由与裁判主文相分离,事实理由于当庭宣判时释明,只载明裁判结果。这样一来,原来冗长的裁判文书实现了“瘦身”,原来需要 1-2 个小时撰写的文书在 15 分钟内即可制作完成。
目前,分离式裁判适用于双方当事人都到庭的简易案件,诉讼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完全参与对证据的提交、质证和辩论,改变了庭审“走形式”,庭后“审案子”的现象。赵淑雯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