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考上研究生被拒绝辞职,凭什么?
背景:近日,湖南郴州桂阳县蓉城中学的90后女教师小娟(化名)悲喜交加,喜的是自己考上了华南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悲的是其所在学校以及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桂阳县教育局以执教不满五年为由拒绝其辞职。
奔客:扬州评论人 维扬书生
当地教育局的做法实在欠妥。毫无疑问,由小娟与学校签订的相关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对双方都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该教师要求校方解除合同合理合法,而教育局拒解合同明显涉嫌违法。
拒解合同,阻碍了教师上升的路径。目前桂阳县专业老师紧缺,为此很多学校还临聘了一些教师来补充师资力量。但是,靠这种办法留住教师,对教师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笔者20多年前刚参加工作时,打算考研,也曾遭到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诿和拒绝。
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的保守观念,不知道耽误了多少人的大好前程!教师不能正常流动,来了就不能走,以后还有人敢来吗?
报道中提到,为了防止教师中途辞职,今年桂阳县教育局的合同将去掉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款。这一做法更是错上加错。硬性规定“服务期不满五年,一律不得辞职”,会让许多有志于教育的年轻人望而生畏。
要解决师资紧张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切实提高在职教师收入水平,让教师确立终身从事教育的思想,变“要我留”为“我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