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才住房或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租赁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5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于近日印发,对在宁企业工作的博士提供买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政策。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苏宁
申请人可以选择买房、租房或者拿租房补贴
根据新印发的《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享受企业博士安居办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博士学位(不限户籍、国籍)。(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企业(含改制的科研院所和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1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
办法规定,企业博士有三种安居方式可以选择,包括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申领租赁补贴租赁市场化租赁住房。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可享受南京市人才购房服务。
买人才房首付款按最低比例执行
如果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100万元。办法还明确了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购房管理,要求限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变更购房人。所购房源自交易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政府及政府委托的机构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租房,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如果是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5年。
四种方式筹集房源,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申请
提供给博士的人才住房或者人才公寓房源从何而来?办法明确了四种方式,政府通过新建、改造和趸租等方式筹建;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在政策性住房或商品住房中筹集;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安居社区,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原则,在科创企业、研发机构和各类人才聚集的区域,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安居社区。
满足了各项条件,企业博士该如何申请?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产微政务”公众号,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有效证件、博士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合同期须一年以上)等。申请租赁补贴审核通过的,租赁补贴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