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被判4年,这才是喊“住手”的正确方式!#
5月9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陈某荣因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去年12月27日,陈某荣曾掌掴正在开车的公交司机。
女子一时冲动,换来四年牢狱,实在不值。另一方面,要为法院的判决点赞。法院的判决,不仅为公交司机出了气、撑了腰,更是对所有乘客的提醒:驾驶中的公交司机不容侵犯。2019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海口的判决,可谓“指导意见”最好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