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常州市发改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今年6月起,常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进行调整,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45元调整为2.72元,每立方米上调0.27元。
刘国庆
常州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有三方面因素,首先是上游门站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非居民接轨,即常州市门站价格由1.75元/m3上调为2.04元/m3,上调0.29元/m3,加上川气门站价格上调影响,经综合测算,上游门站价格上涨影响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0.35元/m3。
江苏省发改委4月1日发文要求,2019年决定疏导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地区原则上选择在6月底前完成,并明确已经建立联动机制的地区,可按联动办法顺价确定终端销售价格。本次调价,在制定政策时,既考虑了企业采购成本增加影响,也充分考虑了群众的负担,本着“适度疏导、合理分摊”的原则进行。
本次价格主要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其他政策不变。按照《关于完善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本次调整主要按照联动机制执行,不再举行听证会,调价也主要考虑上游门站价格上涨因素,其他成本变化均不作考虑。具体为:
一是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45元调整为2.72元,每立方米上调0.27元,与0.35元的测算价差0.08元,其中0.03元为税率下调让利于民,0.05元为燃气企业自行承担消化。各阶梯比例仍按国家、省规定的1:1.2:1.5执行,其余政策不变。
二是继续对经民政局、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底”实行用量补贴,每月每户免费使用5 m3天然气。
三是执行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每立方米销售价格由2.70元调整为3.00元。
经综合测算,按照2018年常州市区家庭平均月用气量14.28 m3计算,调价后月增支4.07元。其中:第一阶梯覆盖率为87.42%,调价后月平均增支2.72元;第二阶梯覆盖率为10.73%,调价后月平均增支9.03元;第三阶梯覆盖率为1.85%,调价后月平均增支39.61元。对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每户月平均用气量约1196 m3,调价后月平均增支358.66元。
本次价格调整时间从2019年6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此次价格调整指港华燃气公司直接用户,溧阳、金坛、武进将同步调整。常州市发改委价格处负责人介绍,本次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主要是疏导上游门站价格上涨对下游采购成本增加的影响,其他成本变化因素均不作考虑。上游增值税率下调红利全部让利于民。
调整前后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对比表
用量:m3/户月;价格:元/ m3
阶梯 月用气量 调前到户价 调后到户价
第一档 用气量≤25 2.45 2.72
第二档 25<用气量≤50 2.94 3.26
第三档 用气量>50 3.68 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