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现代快报报道了南京远洋山水楼盘近期交付房源中,其所有3、6楼住户客厅阳台凭空多出了一堵70cm高的墙,与开发商此前宣称的“落地窗”完全不符。近日小区业主再次联系记者称,他们已就此事分别向房产、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反映,但得到的答复均是“开发商施工符合相关规定”。正因为如此,远洋山水开发商也拒绝整改或给他们任何补偿。
实习生 王珺妍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杜磊
开发商
“水泥墙”是按图施工
对于这一情况,现代快报记者也采访了远洋山水开发商方面,相关负责人给了记者一份书面回复,其内容与市场监督、房产局等部门回复内容基本一致:开发商称3、6楼出现的水泥墙实为“腰线”,属于按图纸正常施工,并表示样板间的阳台为非交付标准。此外,开发商还指出3楼、6楼设置的腰线不会影响采光和房屋实际使用功能。
在这份《回复》中开发商也提到,“项目样板间为临时样板间,由于现场场地有限,未针对所有户型进行样板展示,现场样板间仅为标准层效果示意,同时该示意并不作为合同约定交付标准。此外,在项目现场沙盘展示中有对3、6层有装饰线条的标识。”
业主
开发商未告知户型差异
那么,远洋山水业主在购房时,开发商是否有对3、6楼的设计差异做过明确告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是否有注意到购房合同中户型图的提示呢?
业主刘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他在购房时开发商没有向他说明3楼、6楼的户型的特殊设计,后期看样板间时,也没有看到房屋阳台标注是非交付标准。置业顾问也说楼上楼下户型是一样的,对阳台多出的这堵70cm的墙,买房时他们根本不知情。
律师
证据确凿可向开发商索赔
记者也就此事向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咨询,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陶然表示:“业主想维权,要有充足的证据,包括当时展示的样板间、销售的承诺、宣传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保留。如果业主保留了当时销售员的录音,并且这个销售员是开发商的正式员工,明确承诺阳台是落地窗,那也可作为有力证据。如果各项证据确凿并充分,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