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蔡某去年年底回扬州宝应探亲,因酒后挪车造成交通事故。近日,宝应县检察院以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的一天晚上,蔡某跟亲友聚餐时喝了酒,就喊了“代驾”,“代驾”停好车就走了,可蔡某感觉车停得不正,就自己去挪车,结果倒车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民警到达现场后,蔡某称是“代驾”开的车,但提供不了“代驾”的信息。民警依法扣押事故车辆,对事故双方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发现蔡某有醉酒可能,遂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检测。
经调取附近监控发现,“代驾”在事故发生前已离开,是蔡某本人上车挪的车。面对监控,蔡某对自己醉酒后挪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梅文燕 刘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