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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总分750分,“3+1+2”模式,统考科目语数外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江苏高考新方案定了!从在读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4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高考总分值为750分,实行“3+1+2”模式,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另外,录取方式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方案从2021年高考(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黄艳 舒越 仲茜

  实行 “3+1+2”模式,语数外使用全国卷

  江苏高考新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其中明确,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的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含听力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考试内容将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会以分数呈现

  在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参加合格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高考总分,等级赋分转换办法另行公布。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科目下一次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录取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此次《实施方案》,对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也进行了改革。录取方式为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合并本一本二录取批次,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江苏贯彻国务院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介绍,新的录取模式明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高校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科学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从2021年起,江苏高考录取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具体是指什么?发布会现场,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党委书记林伟解答说,“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如某高校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说明考生须选考物理和化学方可报考该专业,对第3门选考科目则没有要求。江苏将在考生选科前汇总并公布高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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