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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包装和炒作不是明星子女“天然福利”

  “出名要趁早”,在这个浮躁的领域,变现为挣流量要趁早、抓眼球要趁早、挣钱要趁早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10岁以下不得代言。

  有关的规定,在征求意见时就为人所知,也引起过热议。现在正式出台,呼应了民意的支持,显示了对相关乱象进行规范的决心。

  宣扬童星效应,包装、炒作明星子女,在诸多乱象中,最扎眼。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表示,未成年人节目一直是广播电视管理的重点,总局多次发文对此类节目予以规范。但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中,出现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调侃、侵犯隐私权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个别节目有“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因为自己是明星,所以自己的儿女也得是“明星”。这种心态,和将未成年人节目商业化、娱乐化的意识一拍即合。

  “出名要趁早”,在这个浮躁的领域,变现为挣流量要趁早、抓眼球要趁早、挣钱要趁早。

  前几年,亲子节目渐成热潮,自带明星儿女光环的“小不点”们很忙。就算是明星儿女由于年龄的原因还不太会说话,那也不怕,有的是包装手段和剧情,总有一款能“托起”他们的“星程”。

  这是一场线上线下的造童星运动,也是一场名利通吃的资源整合行动。明星很出名的话,儿女跟着沾光;明星有点过气了,或者还没有崭露头角,镜头感很好的儿女则“反弹”了这些明星的人气,从而使他们获得事业的“第二春”“红利窗口”。

  而无论是何种模式,最终都要往商业代言的路子上走。电视上、网络上,各种“分众”传播的屏幕上,“童星”过早代言一度成为一种现象。这边学习机,那边电话手表;明天张三,后天李四……全方位“轰炸”不停息,就算你钻进电梯里,也别想清静。

  这些似乎“全能”的童星,早早地来到了名利场,占据了各种优势位置。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拼爹”“拼妈”。他们在人生的第一阶段,轻而易举就获得了寻常人家的子女可能一辈子也难以企望的“前程”。

  为什么会这样?凭什么这样?这样公平吗?广电总局出台的规定,让公众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并不都是公平合理的。原来,人们并不是只能对这一切刺激眼球和心脏的方式“逆来顺受”。人们可以说不,这是这部《规定》给人的最强印象。

  举办未成年人节目没有任何问题,但让那些畸形的炒作和包装离场,这是一个起码的、迫切的要求。

  ZAKER南京评论员 27号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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