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不少家长头疼的问题。此前发生的少年弑母惨案,“陪写作业鸡飞狗跳”等现象的背后,有一个问题引发更多人深思:家庭教育该怎么规范促进?3月27日开幕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草案修改稿”)提请二审。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草案修改稿新增一款内容,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殴打、恐吓等家暴行为。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鹿伟
●变化
新增:父母应保障未成年人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家庭教育到底该如何界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后龙表示:“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监护能力的家庭成员通过言传身教和生活实践,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教育、引导和积极影响。”
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增加两条作为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第十一条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和行为习惯,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影响未成年人,营造文明和睦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殴打、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
删去“记入其个人信用信息”的内容
在法律责任这一章,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关于记入个人信用信息的内容被删除。
李后龙表示,考虑到草案规定在一定情形下,有关机关可以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其目的是教育、督促、指导其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而不是惩罚。同时,草案已经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家庭教育指导的,有关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训诫。因此,建议删去该条中“记入其个人信用信息”的规定。
●关注
任何一方不能“缺位”,父母共同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不少妈妈经常吐槽,平时自己教育孩子多,爸爸分担不够,照顾孩子太少。草案修改稿中突出了父母双方的责任。
草案修改稿拟规定,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教育。父母确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委托时应当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做好心理疏导。
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父母离异或者分居的,应当继续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一方开展家庭教育,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能否解决“陪写作业”问题?家庭教育不等于学科辅导
南京一名妈妈陪儿子写作业被气到脑梗住院、苏州一名家长为了不陪孩子写作业在朋友圈公开“送娃”……“陪娃写作业”让家长们吐槽不断,这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条例的制定是否有利于解决这样的问题?
省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内外的立法经验,家庭教育更侧重道德教育,比如教导孩子怎么做人。陪写作业属于学科辅导、知识教育,这一块主要还是在学校方面。“要鼓励引导家长正确地开展家庭教育,重视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健康,不能重智轻德;要注重言传身教,采取科学方法,营造良好氛围,让孩子全面健康成长。”
政府买单办网上家长学校,免费指导“如何做家长”
热播剧《都挺好》引发热议,其中就包括合格的父母该怎么当?今后,在江苏,政府将买单办网上家长学校,免费指导“如何做家长”。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草案修改稿对此进行了明确,比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相关社会组织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依托网上家长学校等向家庭免费提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资料,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依法实施教育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