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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菲利普·罗斯:写作“伟大的美国小说”
  《再见,哥伦布》
  《波特诺伊的怨诉》
  《乳房》

  □邱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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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利普·罗斯1933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这个城市里有一片著名的犹太人聚集区,菲利普·罗斯就生活在那里。他的祖先是来自东欧的犹太移民,父亲是一家保险公司的职员,母亲的文艺修养很好,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但是,从小,菲利普·罗斯就受到了犹太文化的滋养和压抑。

  根据菲利普·罗斯50 年的创作历程,我把他的整个写作生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确立自己犹太作家身份、对美国犹太文化深入挖掘、批判和审视的阶段。

  1959年,菲利普·罗斯出版了处女作小说集《再见,哥伦布》,收录了五篇小说,分别是《信仰的卫士》《爱泼斯坦》《犹太人的改宗》《世事难料》和《再见,哥伦布》。其中《再见,哥伦布》算是一个小长篇,其他的都是中短篇小说,这几篇小说全部都是围绕着犹太人的传统生活和观念来做文章的,描绘了新老犹太人在宗教伦理、生活方式、情感表达方面的冲突。

  菲利普·罗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随波逐流》(一译《放任》)(1962),小说的篇幅不小,显示了菲利普·罗斯想趁着年轻,要在小说里达到的广度、深度和野心。小说以一群犹太青年为主要角色,着重描绘了富有的犹太人青年盖布的生活,他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围绕他的其他次要人物像走马灯一样环绕了起来,在盖布的周围形成了一个犹太人独特的社会关系网络。

  1966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当她是好女人的时候》,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换成了非犹太人,是一部带有悲剧色彩和女性主义色彩的小说。这部小说有些主题先行,是一部练笔之作,从品质上看不像菲利普·罗斯的作品,小说的立意和要表达的思想,他后来也不感兴趣了。

  长篇小说《波特诺伊的怨诉》(1969)的出版,标志着菲利普·罗斯写出了一部杰作。小说带有强烈的自传性,基本上以菲利普·罗斯和他的母亲作为原型来构造了全书。这部以性意识与犹太特性相结合的《波特诺伊的怨诉》成为了菲利普·罗斯早期小说中最好的作品。

  稍后,他在1971年出版了长篇小说《我们这一伙》。小说中继续着作者对美国犹太文化的批判和审视,这一次,他把目光放到了特定的历史时期———尼克松执政时期的文化氛围社会环境里,描绘了一个美国犹太人聚集区的一伙人。

  在菲利普·罗斯创作生涯的第一个阶段,以上述五部小说,以毫不手软的自我审视的笔调,分析、剖析和挖掘了美国犹太文化的复杂性,带有浓重的自我批判和自我认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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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利普·罗斯创作生涯的第二个阶段,始于惊世骇俗的中篇小说《乳房》。

  《乳房》出版于1972年,合中文三万多字,这是一部明显带有卡夫卡影响的荒诞小说,也是表现美国人异化状态的小说:有一天,某个大学的文学教授戴维忽然变成了一只乳房,变成了鼓胀的、有一个乳腺和乳头的怪东西,乳头是他的嘴巴和耳朵。为什么菲利普·罗斯会写这么一部荒诞风格的小说?可能他是想以这种方式来探讨现代美国人的欲望,尤其是性欲的本质和人的自我的丧失,而描绘美国人的特性是他内心里的渴望,他以这种方式描绘了美国人自我放纵、崇尚肉体而内心空虚的存在状态。五年之后的1977年,菲利普·罗斯又出版了《乳房》的姊妹篇《情欲教授》。

  据说,每一个美国作家都要想写出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这被看成美国作家集体的野心和梦想。那么,什么是“伟大的美国小说”?早在1868年,美国评论家德佛瑞斯特就给“伟大的美国小说”下了一个定义——“一部描述美国生活的长篇小说,它的描绘如此广阔真实并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个有感情有文化的美国人都不得不承认它似乎再现了自己所知道的某种东西。”作为美国作家,虽然没有人公开宣布他在写这样的小说,但是实际上他们都是有这个雄心的。那么,好了,菲利普·罗斯自然也不例外。1973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伟大的美国小说》,就直接拿这个名字来和德佛瑞斯特的呼唤相呼应。菲利普·罗斯写这部小说意在反讽——真正意义上的“伟大的美国小说”可能并不存在,因为,当代美国人的生活就像他们喜欢棒球运动那样,正在从对伟大事物的追寻变成了对输赢和赌注更关心,已经逐步地走向了庸俗和渺小。这部小说带有浓厚的讽刺喜剧色彩,是菲利普·罗斯的小说中最具有笑的力量的作品。

  1974年,菲利普·罗斯出版了长篇小说《我作为一个男人的生活》。这是一部中规中矩的现实主义风格的长篇小说,不同的是,它带有浓厚的心理分析小说的风格。整部小说的素材,就取材于菲利普·罗斯本人的经历:他于1959年结婚,1962年离婚,他的前妻于1968 年死于车祸。

  在《我作为男人的一生》之后,菲利普·罗斯继续挖掘自我的精神境域和存在感,出版了一个小说三部曲《被缚的朱克曼》。小说的主人公朱克曼是菲利普·罗斯本人的化身,这个小说系列一开始包括了三个长篇小说《鬼作家》(1979)、《解放了的朱克曼》(1981)、《解剖学课》(1983),和一部中篇小说《布拉格狂欢》(1985),以作家朱克曼的成长作为主线,讲述了朱克曼这个犹太人作家由青年时代如何成名,一直到盛名天下的全过程。

  1980年,菲利普·罗斯还出版了《菲利普·罗斯的读者及其他》, 收录了他的一些文学论文和谈话录,作为他第二个阶段的结束和总结。

  3

  菲利普·罗斯创作生涯的第三个阶段,以小说《反生活》开始,以《美国三部曲》作为结束,逐渐地由对自我的讽刺性挖掘到全面深刻地描绘和批判美国的社会现实。长篇小说《反生活》中的主人公依旧是作家朱克曼,但是,现在的朱克曼已经开始走向了国际,和菲利普·罗斯一样,小说主人公的足迹遍布以色列、瑞士、英国和美国,在国际背景下,继续着对自我的寻求。

  1988年,菲利普·罗斯出版了跨文本作品《真相:一个小说家的自传》一书。这是以一篇论述文学的论文与一个小说家的自传结合而构成的,表面看似乎是一本探讨小说怎么写得圆的小说,但在小说里,菲利普·罗斯的化身朱克曼又复活了,继续和作者、也就是活着的菲利普·罗斯进行着对话和反诘,不断地对美国的文学、生活、历史和现实进行着分析和批判、嘲讽和挖苦。

  出版于1991年的《遗产》是一部非虚构作品,描述了菲利普·罗斯本人的父亲,在去世之前和之后的那段时间里,父亲和儿子之间发生的一切。小说有大量惊心动魄的细节来考问自我的灵魂,探索着两代人之间血和肉的联系,以及灵魂的联系,是一部感人至深的作品。

  经过了30多年的写作,菲利普·罗斯逐渐地达到了他文学生涯的顶点。1995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萨巴斯剧院》,这部小说获得了美国全国图书奖。随后,他出版了“美国三部曲”:《美国牧歌》(1997)(获得了1998 年的普利策小说奖)、《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1998)、《人性的污秽》(2000),作为对整个20世纪的清算和对自我的总结。

  《萨巴斯剧院》的篇幅是菲利普·罗斯小说里最长的,在这部小说里,他描绘了一个木偶戏艺人萨巴斯的生

  活。小说的叙述有着巴赫金所说的那种狂欢化的风格效果,混沌、拉杂,泥沙俱下,以一个在人间混不吝的木偶剧艺人的生平,展示出美国当代生活的混乱和无秩序。

  通过上述这这三部分别截取了美国特定历史时期的历史事件为背景的长篇小说,菲利普·罗斯以他生花的妙笔,书写了关于20世纪美国的带有编年史性质的丰富、缜密、宏伟和广阔的作品,成为越老越能写、越写越好的攀登到文学颠峰的小说家。

  4

  菲利普·罗斯创作生涯的第四个阶段,开始于2001年,其标志是这一年里他的长篇小说《垂死的肉身》出版。在这个阶段,他显示出愈老弥坚和炉火纯青的面目来。

  2001年,菲利普·罗斯还出版了论文对话集《随谈录》,收录了他对文学艺术以及美国文化特性的思考。

  2004年,菲利普·罗斯推出了小说《反美阴谋》。在小说中,菲利普·罗斯假想了在1940年美国的大选中,一个美国右翼政客赢得了竞选、成为美国总统,他和希特勒达成了和平协议,开始对美国进行了法西斯式的统治,并且将少数民族裔强行归化。

  2006年,菲利普·罗斯又出版了一部小说新作《凡人》。小说中描绘了一个无名无姓的很普通的美国犹太广告商人的生和死。在这部小说中,我可以看到菲利普·罗斯对死亡的一种态度和情绪:老之已至,死亡的来临也是迟早的,有一种其鸣也哀的悲怆。

  2007年10月,菲利普·罗斯又出版了一部小说新作《鬼魂退场》。这是菲利普·罗斯的“朱克曼系列小说”之一,描绘了主人公、作家朱克曼进入老年状态的情况。据研究者说,以朱克曼为主角和配角的小说至少有6部,还有一种说法是有9部小说,可见其壮观。它以伪自传和自我分身的“精神分裂”的方式,清晰地呈现了菲利普·罗斯对自我的理解和对美国社会与历史清理的全过程。

  长篇小说《愤怒》出版于2008年,小说的历史背景是1950年代的朝鲜战争,一个受伤的士兵躺在异国战场上,开始了对自己短暂一生的回忆,描述了一个美国青年如何因为家庭原因,悲剧性地一步步走向了战争和毁灭。

  在菲利普·罗斯超过50年的辛勤创作生涯中,他创作了超过40部的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随笔、传记、对话等非虚构作品,作品雅俗共赏,赢得了全世界读者的欢迎,深受读者的喜爱。他被批评家认定为美国当代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也是战后美国犹太裔作家的代表。

  邱华栋

  

  1969年生于新疆昌吉市,18岁出版第一部小说集,199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现为鲁迅文学院副院长。出版长篇小说《夜晚的诺言》《白昼的喘息》《正午的供词》《中国屏风》等九部;发表有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随笔、评论500余万字。

  菲利普·罗斯

  (1933年—2018年)

  

  美国作家。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专事写作,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成名。获得国家图书奖、福克纳小说奖、普利策文学奖等重要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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