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扬中市西来桥镇三新路人民路路口,一辆轿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轿车司机驾车逃逸,现场遗留了一副号牌为苏DKM5××的蓝色车牌。接到扬中交警大队八桥中队民警的电话,该车车主——48岁男子巢某来到八桥交警中队接受处理。巢某称,车在2017年初就卖给了常州一家汽车修理厂的修理工小张,但当时未签转让协议,也没过户。现在,他联系不到小张,更不知道车在哪里。第二天,巢某带着民警赶赴常州,但没找到那家修理厂。
办案民警沿途调取了当天肇事车辆行驶的监控录像,又联系常州警方,调取苏DKM5××轿车驾驶人的正面清晰照进行比对,发现该车近期就是巢某本人在开。
3月10日,巢某到八桥交警中队自首,承认当天就是他本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的。事后,他将车直接开回了位于常州的家中,停在了隔壁院子里。当交警找到他时,他才知道车辆前面号牌掉在了事故现场。卞志鹏 林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