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童食品标注“红绿灯”
现代快报3月18日刊登社评《200米内禁售辣条,那201米呢?》,我除了赞同社评的观点,还认为一刀切地禁售也是懒政。为了让儿童少食垃圾食品,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2010年就出台了《儿童嗜好食品营养成分含量、色彩和外形标注制》,如超标需要标注“红色警告灯”。假如我们也这样监管儿童食品,不仅与国际接轨,也能够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南京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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