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多年,妻子从来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丈夫想离婚彩礼钱是否能要回?妻子起诉离婚,丈夫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做?3月17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如期举行,律师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邓雯婷
丈夫想离婚并要回彩礼
马先生是外地人,前几年,他和妻子小萍在老家领证结婚,后来他来到南京工作,两地分居。当初结婚仪式后,小萍就住到自己家了。他想履行夫妻义务,但小萍以生理期为由拒绝,后来一直以种种借口拒绝他。马先生将此事告诉岳父,岳父批评了小萍,但小萍仍然没有改变。过年期间,两家人一起吃饭,马先生再次提起这事,小萍的奶奶和爸爸又指责了她。小萍提起要过无性婚姻,但马先生不同意,关于两人这次的谈话,马先生录了音。“我们从结婚到现在,一次夫妻生活都没有,精神上物质上交流也少。我现在要和她离婚,还想要回彩礼钱。”马先生说。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斌表示,马先生想要离婚,可以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去法院起诉,两人谈话录音可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而彩礼钱是有诉讼时效的。
娃2岁,丈夫能有抚养权吗
刘先生于2014年与妻子相识相恋,并最终走进婚姻殿堂。可有了孩子后,两人的感情急转直下。刘先生说,妻子脾气较差,暴躁,经常发火,还曾与自己的家人发生过肢体冲突。“月子没做完,她就带孩子回了娘家,我们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现在孩子都两岁了。”
本以为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没想到前不久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刘先生表示,两人性格不合,确实也没有办法一起生活。“她要孩子,可是我觉得她的性格不适合抚养孩子,现在孩子还小,如果我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没有可能?如果拿不到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王斌律师表示,刘先生想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时进行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抚养孩子的意愿及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判决。另一方仍享有探视权。(当事人均系化名)
律师周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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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3月24日9:30-11:30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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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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