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舒越)3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将启动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共有21所高校在江苏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较去年增加了一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其中,A类高校9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主管单位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省属试点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多种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1所高校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上述两类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校考核表现突出的少数考生,经高校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适当降分投档,但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