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判处林某等3人有期徒刑4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判处曾某等9人有期徒刑3年至10个月不等,缓刑3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000元不等。
林某和佘某是涉案公民信息的主要源头,两人都是广东人,曾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工作期间,林某发现,同事经常把一些刚购买楼盘的业主信息交给他,让他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装修,他由此关注该“行业”,并在网上通过搜索、购买的方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某等12名被告人累计交易公民个人身份信息4亿多条。于寒 郝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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