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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扫一扫”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安全可靠吗?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建立共享黑名单制度
  郭新明代表 吕正昕 摄

  “来,扫一扫。”如今,很多人出门几乎不带现金,无论是在超市还是在饭店,无论是乘地铁公交还是看电影打车,只要有二维码就可以付款了。虽然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呢?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用法律和制度对第三方支付市场进行规范。

  现代快报+特派记者 安莹

  第三方支付市场大

  存在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

  郭新明说,如今第三方支付市场非常大,很多机构规模不等,经营状况有差异,也暴露出无证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比如,有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会存在不交准备金、挪用存款准备金、不接受监督检查、出现重大风险后信息不及时披露等现象,这些都会造成监管的滞后,甚至损害投资者的利益,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目前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主要是人行总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颁布8年多来,有效规范了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行为,对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为金融监管从业者,郭新明认为,《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因法律层级不高导致惩戒力度不足、跨部门监管协调难度大等问题。

  需提升法规层级

  建立共享黑名单制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也在逐步完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加大力度治理支付市场乱象。郭新明举例,比如“断直联”,从2018年6月30日起,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所有网络支付都必须经过网联或者银联系统之后才能连接到银行,避免了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此外,从2019年1月14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万亿规模的客户备付金统一交存至中国人民银行,而不是在商业银行里“吃利息”,起到了公平竞争作用,防止造成洗钱和违规融资等行为。

  郭新明认为,从法律和制度方面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行为规范迫在眉睫,目前要加快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提升法规层级,为金融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他建议,强化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违规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加强对违规的查处,建立健全准入机制,对于严重违规、资不抵债的机构研究退出机制,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和研究问题,让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发展,也给百姓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郭新明还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构建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共享黑名单制度,构建监管合力,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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