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瑜)2月27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从3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将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优化为一站受理、实时办结。
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柜面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优化为一站受理、实时办结。根据通知的要求,在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根据通知要求,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办理人员需准备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等材料。办理地点是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