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王瑞)徐某身为南京市六合区政务办出纳,竟利用职务之便,重复报销费用,侵吞财政资金25万余元。在此期间,徐某还挪用招标项目保证金180万元归自己使用。2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因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2月14日,该案由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4月至2018年11月,徐某作为本区政务办聘用人员,根据领导的安排从事单位的出纳工作,于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在负责支付六合区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的工作中,利用自己负责现金收支、管理财务票据的职务便利,先后50次使用161张专家评审费审批表的复印件重复报销,侵吞财政资金共计25.21万元。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徐某在负责收退一般性采购招标项目保证金工作中,利用管理单位财务票据、财务章、六合区政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职务便利,先后10次未经领导审批,擅自以退还保证金名义开具转账支票,挪用保证金账户内的180万元归自己使用,其中100.12万元用于个人投资,余款79.88元被用于购房及家庭开支。2018年四五月份,徐某筹集资金120万元归还至保证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