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前方发现王某(被执行人)车辆,车牌号鄂S×××,请一组迅速截停!二组跟上,从后方堵住车辆!” 沛县法院的孙德荣庭长紧紧盯住前方车辆,直至法院警车顺利将车拦下。呆愕的王某怎么都没想到,沛县法院执行局会从千里之外跑到湖北随州市来。
申请执行人史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名下的君某纺织厂为业务合作关系,自2014年以来史某向王某提供棉纱,但至2017年,总计36万余元的货款王某始终不予给付,无奈之下史某起诉到法院,并申请执行。沛县法院由孙德荣庭长带队,直接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湖北随州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在随州市曾都区法院执行局的帮助下,沛县法院执行局将王某送拘至随州市拘留所,此时的王某及家人终于慌神,随后给付16万余元。孙德荣和曾都区法院执行局相商,待王某家人给付剩余的20万元案件款后,再由沛县法院出具委托书提前解除对王某的拘留措施。果然,王某亲属不敢怠慢,第二天便将剩余钱款交付,王某也被提前释放。李伟豪 侯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