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郑卫平 记者 顾元森)新年伊始,江苏高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全方位撬动保险资源助力执行工作。其中,司法网拍房产贷款保证保险是江苏高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首创的一项全新保险险种,能够让更多的人参与法院的司法拍卖,为拍卖贷款工作提供风险保障。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所谓司法网拍房产贷款保证保险,是由买受人作为投保人,以银行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买受人不能履行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义务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不高,该机制既可有效避免法院在贷款工作中的风险,也可为买受人减轻贷款成本。据了解,江苏高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了《司法网拍房产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该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为拍卖者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提高受众面及竞拍成交量。
另外,江苏高院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明确了财产保全保险、公告悬赏费用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执法人员人身保险等合作领域,江苏高院还将加强与两大保险公司的前沿课题研究和信息化合作。
针对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推行工作较缓慢、效果一般的问题,江苏法院又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执行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所谓执行悬赏保险,是指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同时提供执行悬赏保险保单,由执行法院及保险公司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的内容、金额和时限等。举报人可以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发布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这种做法能吸引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查找、举报相关执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