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市容和张贴春联并无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尊重规则,尊重民俗,尊重民意,就不可能闹得大家都不开心。
“春联”本无事,“撕者”自扰之。
一场诡异的充满了戏剧色彩的“撕春联”风波,在让公众瞠目结舌的同时,也让呼和浩特的城管部门特别尴尬。
2月14日凌晨,当地城管部门在官方微博发出《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队员清理破损春联的情况说明》,表示,大年初七这一天,城管队员巡查发现多家商铺春联出现较明显的破损,有些春联已经散落在地。由于部分商户还在过节尚未开门,城管队员随即按照“门前三包”制度规定将这些破损的春联进行了清理。紧接着承认,“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及时与商户进行沟通,且工作方式和处理方法简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城管队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此,我们对引起的误解和不便,向广大网民致以诚挚的歉意”。
就工作失误认错,态度不错。大过年的,你把人家商户贴的春联给撕了,这和过去的“踢馆”有何区别?春联表达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除了风雨碰得,阳光碰得,主人的手掌碰得,“外人”按理说是不能乱伸手的。当然,如果乱贴春联,违了规甚至违了法,那两说。但即便如此,上策也该是由商户自己清理。
而仔细品读这份情况说明,感觉城管部门似乎还在为“清理”春联的行为叫屈。只讲“清理”,闭口不谈“撕春联”,让人感觉到,城管部门的认识并不深刻。
这当然和他们是在“按章办事”有关——春节前夕,呼和浩特市有关方面陆续发布了三项春节“禁令”,禁止在主城区放鞭炮、禁止垒旺火、禁止在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张贴春联。
后一条当时就引来巨大争议。城管部门赶紧解释:并非不让在主干道张贴春联,为了不影响节后清理,企事业单位及商铺可将春联贴在本单位或商铺自身的门窗内外等其他易清理位置……
尽管据说“解释”带来了一定的效果,但既然“清理”的“立意”本身就有跑偏之处,很是值得商榷,“清理”的行为又何以保证规范、得人心?
近年来,春联风波发生多起。例如在2018年的吉林白城、在2017年的山东济宁。白城是元宵节后才动手,济宁大年初三就“整治”。这些行动都引来舆论批评。
改善市容和张贴春联并无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尊重规则,尊重民俗,尊重民意,就不可能因为一副春联闹得大家都不开心。春联又不是“小孩”,这么多年,难道它一直是野蛮生长、胡作非为,非得动手“教训”不成?
执法为民,好意大家自然心领。但“矫枉过正”、如临大敌的作风和态度,反映出某些执法部门的离群、武断作风。这是需要深度反思的地方。而显然,某些“歉意”还是轻飘多了。何况,明明是商户受到了心理伤害,接受道歉的却是“广大网民”。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