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7版:小记者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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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温暖小橘灯,自护我能行
  橘灯温暖之旅

  1月26日下午,常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双桂坊校区的部分快报小记者走进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小橘灯公益法律服务汇,开展“小橘灯温暖之旅”参观采访活动。

  我首先看了一段视频:一个小女孩在独自回家的路上被坏人拦住,“小橘灯”及时制止,小女孩趁机逃跑了。这段视频让我知道了回家路上一定要有家长陪同,否则有可能碰到危险。老师告诉我们:“小橘灯代表警察。”参观过程中,我看到几幅宣传画,告诉我们不要欺负弱小哦,我当时就想到我以前在学校里欺负同学,真不应该啊!

  市实小教育集团双桂坊校区

  三(3)班 任安童 指导老师 王洪英

  

  在小橘灯安全自护的公益活动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参观小橘灯心理实验室。实验室里面有一个大沙盘,在发生案件的时候,大人是通过询问来获取心理信息,小朋友是通过沙盘绘画来获取心理信息,从而还原案件的真相。我们还进行了知识竞赛,虽然我没有上场答题,但是我对老师提出的每个问题心里都有了准确的答案。比如说“小朋友几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12周岁以上。”“发生火灾怎样逃离?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市实小教育集团双桂坊校区

  三(1)班 赵宇阳 指导老师 秦丽华

  小橘灯安全自护课堂上。检察官阿姨提了个问题:“有谁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吗?”话音刚落,有小记者回答:“是抓罪犯的。”检察官阿姨说:“抓罪犯的是警察叔叔,之后移交给检察院审查,最终移交法院判决。”原来是这样!警察、检察院、法院是这样的法律关系。

  检察官阿姨还给我们讲了怎么进行安全自护,比如有高年级同学问低年级同学要钱,这是勒索罪,要告诉老师和家长。还有同学让其他同学把风,我们要拒绝这样做,这些都是犯法的。今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市实小教育集团双桂坊校区

  三(1)班 谢昕舒 指导老师 秦丽华

  观看视频法治课“小橘灯说法”,一个个案例配合着检察官阿姨的解说,教育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时的恶念、一时的侥幸,或许就会铸成大错。在“法律比一比”这个环节中, 小记者们分成五队参加法律知识大比拼,参赛的队员大脑飞速转动,争分夺秒抢答。拉拉队也不轻松,在台下为本队代表加油的同时,还忙着给他们提示、出主意。游戏中我们学到了更多的法律常识。

  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要站在庄严的国徽下,为人民的安全保驾护航!

  市实小教育集团双桂坊校区

  三(3)班 周亓滈 指导老师 王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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