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个世界很美好,但总有危险,你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特别结合近期办理的三起典型案例,让大家警惕现实中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不法侵害。
潘巍 何洁
案例一:
离家出走后轻信陌生人
处于青春期的小敏因小事和父母吵架,赌气后离家出走。在一家24小时快餐店,小敏抹着眼泪,无助地坐到了凌晨1点。这时,喝了酒的张某见小敏一个人,就过去搭讪,毫无戒备之心的小敏便和张某聊了起来,在张某请她“到家里坐一会”时,小敏因无处可去,便答应张某去他的暂住处。张某见小敏毫无戒备,便起了色心,强行猥亵小敏。小敏一边哀求,一边想办法脱身,后趁张某疏忽,飞跑出公寓楼后随即报警。
案例二:
交友不慎付出惨重代价
17岁的小云来苏州找工作,路过一家理发店时,正在发传单的王某看小云年龄小长得漂亮,又是一个人,便称他们店里正在招美容师,这正中小云心思,小云便提供了手机号、微信号甚至住址。
接下来的一周,王某频繁联系小云,不仅每天聊天,还约她一起打网络游戏。找工作心切的小云根本没有想过王某有其他意图,还请王某吃饭,把王某当做朋友。就连王某给她发一些黄色小视频,小云都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降临。一天晚上,王某约小云出去散步,趁机把她带进小树林强奸了。
案例三:
理发店小哥伸出“咸猪手”
13岁的小慧和妈妈一起到理发店剪头发,妈妈因要去超市买东西,叮嘱店员照顾女儿后先离开了。
19岁的洗头工李某在帮小慧洗头时起了色心,趁盖毛巾时趁机摸了小慧大腿,又两次将手伸进小慧上衣。毫无防备之心的小慧,在多次被摸后,才意识到自己受到了侵犯。
检察官提醒:“可疑的碰触”“带去私密场合”“不恰当的交流语言”等,往往发生在侵害事件发生之前,需要青少年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遭受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呼救,或者用物品制造动静,给对方施加压力。一旦脱身,要及时向警察或路人求救;如果遇到侮辱或者强暴,不要隐瞒,及时告诉家长和警察,避免受到二次侵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