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在宠物店买到的是病猫,为了报复宠物店主,南通男子张某深夜两次到该宠物店内,偷窃并放走了多只宠物猫,共造成店主损失人民币11525元。近日,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张某拘役二个月,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介绍,张某现年20岁,南通启东人,平时喜欢饲养宠物猫。2018年7月6日,张某在南通市崇川区某宠物店内以1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只品种为“银点渐层”的宠物猫,回到家中却发现买回家的猫病恹恹的,没有精神。张某怀疑店主徐某卖给他的猫是病猫,便起了报复之心。翌日深夜,张某来到徐某的宠物店门口,用石块将大门砸坏,窃得店内的 “银点渐层”宠物猫两只,“布偶” 宠物猫一只。回到住处后,张某仍觉得不解恨,再次回到了现场,将店内部分宠物的笼子打开,致使“加菲”猫等三只猫走失。经价格认定,被告人张某盗窃、放走的六只宠物猫共计价值人民币11525元。
经徐某报案,张某很快被警方抓获,他自称这么做纯粹是想报复店主。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理后,以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作出前述判决。
严君臣 王颖利 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