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爱民路与明月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轿车与拖拉机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皖LE80轿车驾驶人李某某(女,32岁,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人)满嘴酒气在现场接受处理,处警民警断定其有酒后驾驶嫌疑。经鉴定,其酒驾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30.5mg/100ml,高出醉驾标准近2倍,经查李某某事发前一晚在KTV喝酒至夜里十二点多钟。然后其和朋友又到其他地方喝了一箱啤酒,一直喝到凌晨,经过一夜宿醉后,在送朋友回家时与拖拉机发生碰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处理中。
高松山 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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