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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涉嫌夸大宣传,无限极曾卷入人命官司
中消协昨日发布提示:任何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不合法
  无限极门店资料图片 视觉中国供图

  权健被查之后,持有直销牌照、且在全国直销企业中排名第一的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也遭质疑,陕西商洛一名3岁女童因服用无限极保健品造成心肌损害。事件发酵之后,重庆29岁癫痫患者服用8天无限极产品突然死亡的事件也被媒体曝光。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陈彦琳 马壮壮 徐岑

  除了重庆29岁癫痫患者服用8天无限极产品突然死亡的事件外,现代快报记者还在天眼查上查询到,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风险信息,涉及的法律诉讼有64件。相关判决文书显示,无限极此前还曾因为其推销人员介入患者治疗,卷入人命官司。

  其中一个案例发生在河南人闻女士身上。闻女士在2011年发现患有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至2016年时已治疗五年。2016年3月,被告徐某向闻女士推荐无限极的保健品,闻女士即在专卖店内购买部分产品服用,徐某夸大了一些产品的效果,并给予了一些指导意见(需要具备一定中医专业知识才能提出治疗指导意见),但徐某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具备相应条件。同年3月24日,闻女士入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治疗,3月26日出院当天,闻女士去世。闻女士家人随后将无限极、徐某等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徐某在销售中部分夸大产品的效果,并且在受害人服用过程中提出与其专业知识不相符的指导意见,其行为存在一定过错。被告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直销企业对其产品销售人员应当给予培训指导,使其销售人员在推荐销售其产品时能够实事求是地介绍产品,其未能对其销售人员严加管理,存在一定过错。闻女士本人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另外,记者还看到在2018年底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民事判决书。原告金女士因患有子宫肌瘤。在认识了被告朱某的妻子李某之后,李某告诉金女士无限极产品有去除子宫肌瘤的功能,只要吃一个疗程,子宫肌瘤就能脱落。金女士信以为真,花了近1万元购买了朱某店里的无限极产品。吃了数十天之后,发现子宫经常出血,后来甚至严重贫血,家里人发现后立马将金女士送往医院治疗。

  还有一起纠纷发生在盐城。盐城人戴女士一次偶然接触到无限极产品,在推销员刘某的推荐下,购买了无限极的钙片、灵芝皇胶囊、元泰片等五种产品并办理了会员卡。吃了几天之后,戴女士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肝中毒。之后,戴女士与无限极多次进行协商处理事件,但无限极提供了有关部门对保健品的检验合格报告,并不认可是自身的产品导致戴女士肝中毒。

  不过,江苏的这两起诉讼无限极的案子,都因原告举证困难,无法证实病情加重与服用无限极产品有关,最终导致败诉。

  律师

  夸大宣传仅仅是个人行为?

  无限极的声明很模糊

  在陕西商洛3岁女童疑服用无限极产品致心肌损害的事件中,无限极对外回应称是经销商樊乐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公司将督促并责成其去推进事件解决。无限极公司承认,自身也存在管理不力的过错。

  1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拨打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电话时,工作人员回应,公司目前高度重视,正在进一步跟进事件具体的进展,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认为,如果能够证明消费者身体损害是和无限极相关保健品有关系的,那无限极公司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所谓的夸大宣传,到底是指导老师樊乐的个人行为,还是樊乐根据无限极公司的资料所说?这一点也存在疑问。”李小亮认为无限极的这份情况说明,在这方面有点模糊。将责任踢给经销商,这样的处理态度无法令人满意。

  李小亮说,商洛市常欣商店里的“无限极指导老师樊乐”到底是经销商性质还是代理商性质?还有待进一步地论证,如果不符合经销商的资格,无限极公司同样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中消协:不要轻信保健品能治病

  针对“保健”市场乱象,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保健品安全消费提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中特别提及,保健品不具备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但凡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

  根据消费提示,市场上有很多保健品宣称能治未病、预防疾病、治疗疾病、佩戴祛病强身等。但保健品不具备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任何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的。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小蓝帽”标识,按需自愿选购,并认真核对产品批号和功能是否存在虚假、套用等问题,必要时,可通过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

  此外,远离“免费”活动。为达到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目的,很多不法商家以“免费”为诱饵,采取亲情关爱、定期聚会、感恩答谢等方式,为客户“量身定制”大肆推销各类保健产品。为防止中老年消费者因保健品消费而上当受骗,建议远离所谓的专家义诊、免费体检、免费健康讲座、组织旅游、分时养生度假,以及会议营销等商家法定营业场所以外的各类保健养生宣传、经营行为。

  还有些不法商家往往打着惠民工程、政府补贴、消费维权等幌子,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身份对商品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导消费者按所谓的“疗程”“优惠”大批量购买产品。甚至有的打着各种社会组织和消费维权的旗号,声称能帮助消费者追讨被骗买保健品款项,诱使消费者落入“连环骗”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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