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昼伏夜出的激烈抓捕,没有屯警一线的巡逻执勤,他们将自己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诤诤誓言融入每起案件的审核和公安法制建设中。作为一名从事法制工作十年的民警,常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三大队大队长余伟是同事眼中规范执法的“标兵”,更是民警们的“教官”,他在平凡的岗位书写着属于自己的不平凡。
顾燕 葛小林
他是执法规范的“标兵”
2004年,余伟大学毕业来到茶山派出所工作。当年,茶山派出所是一个典型的城郊结合所,人员流动较多、治安情况复杂,作为社区民警,余伟以所为家,白天深入社区了解民情、调解纠纷,晚上带领辅警登记信息、巡逻盘查。
辖区一度发生多起盗窃过境车辆成品油案件,犯罪嫌疑人夜间驾驶二轮摩托车,携带砍刀、棍棒等,趁驾驶员路边短暂休息,明抢暗偷。为了打掉这一犯罪团伙,余伟带领辅警连续伏击了半个多月,终于在一个雨夜里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聚集地,一举捣毁了聚集在312国道边上的一个沭阳籍偷油团伙,并缴获柴油5吨之余。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余伟不仅要开展社区工作,还带领警组办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100余件,无一起执法过错。
到法制部门工作后,余伟先后从事劳动教养案件办理和直属分局案件审核。法制案件审核工作非常繁锁,牵涉的法律条文很多。没有过硬的法律素养和个人能力是不行的,但余伟在案件审核中,依据法律,精致细心,严格把关,他参与办理了325件劳教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他是执法民警的“教官”
余伟被新老民警亲切地称呼为“教官”,因为他每审核一个案件都要查阅很多法律书籍。如今,无需翻阅工具书,他也能快速审签。2009年,常州市局实行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余伟凭借着过硬的法律素养,成为法律项目“考官”,编制法律题库,组织法律业务知识考试。
与此同时,余伟还承担起部分常州公安执法改革的任务,制定了常州案管中心(室)建设意见,推动全市建立8个案管中心45个案管室,案管中心(室)工作经验受到公安部、省厅的推广。
在公安系统,法制工作对于一线办案民警来说,看似拥有着“生杀大权”,实际上却也容易得罪人。在关于案件的讨论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措施,这些问题都易与基层的办案民警产生分歧。
余伟告诉记者,往往派出所对抓到的犯罪嫌疑人要采取强制措施,都需要法制上审核批准,然而有时候我们在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实际情况后,认为该案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便不会批准,这样会让基层辛苦办案的民警觉得有失落感,偶尔也会发生一些争执。“即便如此,我们始终坚持原则,坚守法律铁规,通过法制民警以案说法,以理说法,不断促进民警执法质量提升”。
审核王某某被伤害案件,他及时纠正了伤情与法医鉴定不符的罪与非罪的错案;审核赵某某盗窃案件,追漏出另一犯罪嫌疑人……在一起情感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均为四川老乡,女子从四川来常州打工后,与老乡发生了婚外情,远在四川的丈夫赶来,将妻子的情人打伤,闹到了派出所。鉴于伤情情况,这位丈夫将面临行政处罚,但余伟从公序良俗、从情理入手,建议基层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
余伟认为,只有秉着公平公正的初衷出发,才能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好群众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利益,才能让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