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多、事故频发,人大代表建议:
电动自行车也应买交强险
快报讯(记者 李娜 徐岑)闯红灯、逆行、超速……生活中,电动自行车违法的现象可真不少。1月16日,正在召开的江苏省两会上,多位省人大代表建议应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
“轻摩化、速度快、交通违法多,电动自行车事故频繁,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省人大代表、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金怡表示。
金怡介绍,4月15日起,新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可以根据江苏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结合新标准实施,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工作。”金怡认为,江苏应进一步明确源头管理职责。质监、工商部门要严把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准入关,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管理力度。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的企业、骑行人纳入信用管理。
“目前,电动自行车基本没有任何保险项目,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问题难处理、难化解。”金怡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应当参照机动车交强险的购置,强制要求购置保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