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他人在缓刑期内擅自离开居住地参与赌博,并拍摄视频资料,以此敲诈22万元。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谢某批准逮捕。
2018年3月,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刘某,擅自离开居住地到扬州市区某小区内赌博,被邻居谢某发现并拍下了其参与赌博的全过程。后谢某把自己拍摄的多个视频给刘某观看,并以刘某违反缓刑规定为由,要挟刘某支付40万元以删除视频。刘某担心自己因此被撤销缓刑,就与谢某协商,最终谢同意以30万元价格将视频删掉。刘某在支付给谢10万元后觉得30万元价格过高,便找到其两人共同好友吴某协商。谢某最终同意以25万元的价格成交。后刘某分三次给谢某合计22万余元,谢某才将拍摄的视频全部删掉。
2018年年底,刘某意识到谢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遂要求谢某将22万余元返还。谢某答应分三次返还,并先行支付6万元,后刘某多次向谢某索要未果便选择报案。周颖 赵冯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