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聚焦江苏省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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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谁来照顾0-3岁婴幼儿?
多位委员建议:在新建小区试点社区办幼托点
  秦艳秋
  本人供图
  钱玲梅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摄

  今年江苏省两会期间,多位省政协委员关注0-3岁婴幼儿照护的话题。省政协委员、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钱玲梅提到,全面两孩政策放开,但生育意愿还是不太高,这与养育成本高、托育服务短缺等多种因素有关。省政协委员、南通市妇联主席秦艳秋曾专门在南通做调研,发现超过八成家庭希望婴幼儿照护机构能提供相关服务,需求强烈。秦艳秋建议,江苏可以选择新建小区试点社区办幼托点,政府主导,进行市场化运作,满足0-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尽快出台发展托幼机构的综合政策

  钱玲梅分析,很多人不敢生二孩,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养育成本高、托育服务短缺等,只有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国家可以兜底或补偿一部分,才能帮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秦艳秋提交的提案,也与完善0-3岁婴幼儿社会化照护体系有关。她说,南通市妇联专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调研,选择了南通市崇川区10个街道社区卫生中心,对来打防疫针的0-3岁婴幼儿相关家庭进行调查,发现八成以上家庭希望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机构提供启蒙教育。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对于0-3岁婴幼儿的照护,主要是家庭为主,社会化照护率非常低。“从调研现状来看,我们亟需建立以公办普惠型为主的婴幼儿社会化照护体系。”

  这次两会上,民盟江苏省委员会递交的一份集体提案中,就提出建议完善江苏省育儿公共支持体系,来积极应对江苏人口老龄化危机。提案中建议,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各部门职责,联合研究符合江苏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托幼机构建设和管理标准,尽快出台江苏发展托幼机构的综合性政策。集体提案中建议,积极发展公办型、普惠型托幼机构,出台早教机构工作规范,并建立监督机制。

  秦艳秋认为,规范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建设,最根本的是加快立法与加强监管。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尽快确立主管部门,再制定出行业管理办法,对服务内容、场所的安全性、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师生比例的最低标准等进行规范。

  建议先在新建小区试点社区办幼托点

  解决0-3岁婴幼儿照护的问题,秦艳秋建议,必须大力发展公办、普惠型为主的婴幼儿社会化照护体系。鼓励公办幼儿园增设幼托班,她说,政府应加大公办幼儿园的投资建设力度,适当地引导和资助民办机构的设立。

  “大部分父母希望把幼托点放在居住小区内,我们觉得,可以在新建小区先行试点社区办幼托点。”她说,建立白天照料幼托网点,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提供专业化管理,明确照料制度与收费标准,为社区里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临时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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