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沈某与前夫及前夫的奶奶,以三人的名义共同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奶奶申请时提供了虚假材料,房子是否会被收回?父亲打工时遭电击受重伤,但他没有劳动合同,高额的医疗费应该向谁要?1月6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现场咨询活动如期举行,并对市民疑问一一做了解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邓雯婷 文/摄
父亲打工时遭电击重伤,如何维权
刘先生是从安徽赶来活动现场的。他说,最近两个多月,为了父亲受伤的事,他忙得焦头烂额。目前父亲重伤住在医院,医疗费还有很大缺口,不知道该怎么办。
刘先生说,父母都是农民,他本人在工地上干活。当地水务局将一项工程包给了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他父亲在这个包工头手下干活,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11月,父亲在干活的时候,遭到电击当场昏迷不醒。后来,刘先生的父亲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烧伤及颅脑外伤。因为伤情严重,刘先生的父亲被转到大医院继续治疗。
刘先生有两个儿子,本身经济拮据,父母的经济条件也不好。因为父亲出了事,刘先生把家里的牛和粮食卖了,再加上向亲戚借的钱,总算凑了10万元。不过,父亲每天的花费有数千元,凑的钱快用完了。近两天,医生通知刘先生,他父亲的胳膊需要做再植手术,一只胳膊就要花将近8万元。刘先生无奈地说:“如果手术不顺利,父亲的两只胳膊就要被截肢。包工头不肯赔偿,我该怎么办?”
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表示,如果刘先生和对方协商不了,可以将水务局和包工头告上法庭。他父亲和包工头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定要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申请工伤赔偿。建议刘先生带父亲去做伤残鉴定,从他父亲的伤情看,他的伤残等级会比较高,按规定能获得数额较大的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赔偿,建议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申购经适房材料造假,房子会收回吗
市民沈某去年与丈夫离婚,目前租房居住。离婚前她与前夫吴某、吴某的奶奶柳某,以三人的名义共同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离婚时房产未分割,她带着年幼的女儿“净身出户”。为了这套房子,她打起官司。她想知道,下一步这套房子会如何处置。
据了解,几年前沈某与吴某、柳某共同申请了一套不足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后来沈某与吴某离婚,吴某称这套经济适用房是奶奶柳某的,与沈某无关。不过沈某认为,当初这套经济适用房是以3人名义申请的,她应有三分之一份额,后来她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沈某占有经济适用房14平方米的份额。一审判决后,沈某、吴某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沈某称,当初柳某在申请经适房时提供了虚假材料,当时已与他人结婚且配偶有房,但柳某却隐瞒实际情况,因此房管部门应该收回这套房子。对此,二审判决书中称,法院特地向房改办征询,该办复函称,如柳某在申领经济适用房时已与胡某结婚且胡某他处有住房的情况属实,属违规申购,应按照政策要求退回房屋或按经济适用房上市指导价补足购房款。
柳某申购经适房填写资料可能存在虚假,但这是否可能导致柳某家庭丧失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资格,并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故在相关行政机关对案涉房屋的申购行为作出处理前,案涉房屋能否归属柳某家庭尚处不确定状态,沈某要求分割并确认其享有相应的产权面积,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采纳。吴某认为沈某不应享有案涉房屋的相应份额,亦因案涉房屋可能涉及违规申购,法院不予认定。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沈某的诉请。
对此,李小亮律师表示,目前情况看,柳某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时存在虚假情况,按规定房改办应收回房屋。沈某及前夫吴某不应获得这套经济适用房的相关份额。据沈某称,目前房改办尚未对此事给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对此,沈某可敦促房改办拿出处理意见,如果房改办拒不做出相关决定,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周日见
本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将在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举行。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
1月13日9:30-11:30
地点:
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中会议室
报名方式:
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上“有请律师”平台
律师费八五折优惠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平台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问。在工作日9:30~17:00,我们承诺,律师会尽快给你答复。
2.律师费享受八五折优惠
凡是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享八五折优惠。现代快报将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全程跟踪与监督。
参与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060;
2.关注“有请律师”微信订阅号,在对话框中跟我们互动。
(请扫二维码)